近日,市财政局对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涉及彰武县林产品加工企业5家,太平区林业龙头企业1家,全市涉及林业贷款额1.6亿元。
阜新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林产品加工项目,重点解决了林产品种植和加工企业融资的困难,促进了我市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各项严格审核,包括审查贷款合同、审查贷款进账单和利息支付单、审查贷款有无提前还款行为、审查贷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报送的贴息项目是否已实施、贴息材料是否真实、贴息材料是否齐全,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贴息率是否运用恰当,利息、贷款合同等材料是否经经办行签章确认等。
通过对已纳入林业贷款贴息范围6家企业的检查,发现违规贴息资金28.05万元,市财政局已通过有关程序将违规资金收回,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