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近日宁夏专员办认真完成了宁夏2015年度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的审核工作。由于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涉及300多家企业,贴息资金数额较大,为了认真履行好审核职责,宁夏专员办在审核中采取“三个兼顾”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兼顾审核的全面性与侧重点。由于近期办里及职能处多项工作同时开展,事与人的矛盾较突出,宁夏专员办统筹安排,采取以资料审核为主、抽选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为辅的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对资料的审核中,突出审核的全面性,并重点审核承贷金融机构和申请贴息资金贷款的企业名单及贷款利率的合规性;抽选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中,重点审核申请贴息资金贷款用途的合规性。
二是现场审核选点兼顾企业类别、行业类别和企业规模。被抽选进行现场审核的企业,既有民族贸易企业,又有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既有体现民族特色的清真食品、少数民族服装、少数民族日用杂品等企业,又有普通的粮食购销、畜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行业企业;既有贴息规模靠前的大中型企业,又有规模较小的小企业。
三是兼顾审核贴息资金贷款的合规性与关注贷款风险。贷款贴息政策是对中西部地区民贸民品企业的重大支持。在现场审核中,除重点审核企业贴息资金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外,审核组还关注了企业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贷款风险。本次抽选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贴息资金贷款使用较规范,从财务报表上看体现经营状况较好,贷款风险较低;而个别规模较小的企业在贴息资金贷款的使用上存在违规行为,且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如某企业将约定用途为购原材料的借款实际未用于贴息资金贷款规定用途,而是借给了某关联企业,企业的银行贷款远大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且经营亏损。对此,宁夏专员办在审核剔除其贴息资金的同时,将企业有关情况及时向财政、银行等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提出今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各自的审核职责,防控贴息企业的违规行为,防范银行贷款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