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立足财政部门职责,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财政积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林水事务支出的增量部门主要用于扶贫开发。201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5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4.2亿元,增长67%。在加大省财政本级预算安排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2016年截止到目前,已争取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7.4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2.3亿元,增长15%。通过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为全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2014年以来,我省已将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为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整村推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必须用于贫困村,对于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培训等到户资金,必须用于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识别出的贫困人口。
三是强化绩效考评工作。
督促、引导贫困县精准使用扶贫资金,重点考评市县在使用管理扶贫资金过程中,是否精确瞄准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提高“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的比例”和“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户的比例”两项指标分值,考评结果作为分配扶贫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体现绩效考评对扶贫政策的导向作用。
四是研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政策意见。
为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精神,财政厅正在梳理可用于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和管理要求,研究制定我省支持贫困县可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政策意见,集中力量用于扶贫开发,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