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完善供给体系。
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体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体服务力量相结合,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多层次和多方式的公共文体服务供给体系。
二是立足群众需求,创新购买方式。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体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的模式。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和菜单式服务方式,并结合公共文体服务的具体内容、特点和台州实际,灵活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和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先购买地域特色突出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
三是资金列入预算,建立信用档案。
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购买主体依据购买服务合同或协议,按现行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或根据购买服务的不同形式,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其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信用档案。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文体服务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程序,注重服务实效。
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的工作机制,规范购买流程,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关系,严格价格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确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