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清远市紧紧围绕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三大抓手”,积极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使园区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发展载体。
一是推动园区项目建设,有效推动项目效益产出。借助广清一体化和对口帮扶的契机,重点瞄准广州和珠三角,推进一批意向投资我市企业项目落户。
二是强化合作共建,加快广清产业园建设。目前广清产业园已完成6000亩土地平整,路网建成8公里,在建12.2公里,“三纵三横”的路网格局已基本形成,其它配套建设项目也已同步展开。
三是突破发展瓶颈,整合资源优促进抱团发展。紧跟省产业转移政策调整,将符合国家开发区目录的高新区19.94平方公里范围纳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范围。
四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政策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已累计获省扩能增效资金8.4亿元,其中,成功申报为产业集聚区的民族工业园获得省3亿元启动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我市产业园区已累计投入开发资金110.61亿元,园区路网、供水、供电、通讯、教育、卫生、商贸等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五是坚持集约高效用地理念,实现园区绿色集约发展。推进省级产业园区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出台《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全市各工业园区产业禁止准入目录清单》等,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产业园区集聚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约高效用地理念,对园内投资的企业在土地利用和项目准入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广清产业园要求项目准入投资强度达到330万/亩,税收33万元/亩,产值1000万元/亩。加快土地和项目的直接对接,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进行摸查,已发现闲置低效用地40宗,面积8972亩。利用闲置地块,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已成功引进白云电器、怡宝纯净水等多个项目,共盘活闲置用地2000多亩。
六是创新政策机制,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相继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工业企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强化在金融信贷、财税扶持、用地保障、资金奖励等方面的保障。为帮助园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挥政策性资金效应,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园区及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发展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