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114号)文件要求,我办作为试点专员办之一,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与日前顺利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征收工作,确保本月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一、夯实基础、准备充分
认真学习《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工作手册》有关内容,提前了解电子化试点工作流程和重点难点问题。按国库司要求办理我办原有非税收缴账户的撤户工作,及时完成《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基本情况表》、《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调查表》、《结存情况表》、《领用汇总申请书》等信息的梳理和填报工作,为后续新旧系统切换、数据迁移等做好充分准备。
二、调试系统、熟练操作
我办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作为业务指南,及时推进新系统的调试工作。第一时间与国库司和技术部门取得联系,就新系统运行出现的问题寻求指导帮助。进一步熟练系统操作流程,对基础信息录入、开具缴款书、打印电子票据、短信通知缴款单位等全过程进行提前演示,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三、全面对接、加强协调
在非税收入电子化征收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做好与财政部、技术部门、缴款单位、代理银行等多个方面的沟通对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和技术部门反映请教,加强对缴款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代理银行的沟通协调,做好电子化系统实施和缴款方式变更等情况的说明工作,确保电子化征收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