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出台一年多来,全市人才政策全面刷新。从市委、市政府到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纷纷向人才抛出橄榄枝,迅速搭起了“科创上海”的全新人才政策体系。
一年多来,登上科创“大船”的人才队伍不断扩容。尊重科学规律、创新需求和人才特性的人才政策,优化了沪上“人才池”的生态,曾经无缘“永久居留”的海外人才留了下来,曾经职称难评的优质人才得到破格提拔,曾经“得名不得利”的科研团队获得了应有的激励。
引才闸门放宽,人才数量增长
2015年9月9日,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窗口签发出001号《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证推荐函》,申请人是美籍华人刘辰博士,他在张江创办了一家生物医药企业。
拿着这张推荐函,刘辰可以到公安部门申办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他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中国的永久居留证申请难,这一点“前科创”时期的“海归”人才都有体会。在以前,只有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才能申请永久居留证,作为上海“千人计划”人才的刘辰,只能办理普通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最长有效期5年,到期之后再次签注。对于许多长期扎根中国的海外人才来说,反反复复的申办和签注过程相当耗神。
科创人才新政放宽了上海引才的闸门,不管是海外人才还是国内人才,都出现了可观的数量增长。
海外人才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共受理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申请永久居留503人,申请量占到全国的50%以上,111人通过公安部审批,53人已经拿到了证;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5213证次,包括为96名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并加注“人才”;为21名外籍人才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并加注“创业”。
同时,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启动,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有限期最高延长到10年,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法也重新调整。去年一年,上海受理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就业行政审批、台港澳人员就业行政审批、定居国外人员就业行政审批总量约为15万件,居全国前列。
国内人才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审核通过的有4044人,其中创业人才156人;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并审核通过的有244人,全部为企业科技技能人才;直接落户审核通过的有60人,其中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51人、企业家9人。
激励制度落地,人才不再“有名无利”
人才是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资源,但过去一些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经费使用政策,并没有给核心资源“核心支持”,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通常是“有名无利”。对此,上海陆续出台了诸多针对性措施,调整政策导向,强化对人才的激励。
“科创中心22条”提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去年11月出台的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又对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等作了细化。
科研成果转化环节的“肠梗阻”多年难破,新政出台后,上海高校和院所频频传送好消息:上海海事大学以“光纤传感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成果技术入股30%成立公司,其中75%奖励给研发团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拟将某专有技术以200万元转让给上海欣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用于置换其10%的股权,并将其中的70%奖励给研发团队。
对科研人才的绩效激励制度在高校院所和企业同时推行。市财政局、市科委修订了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出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权限,提高劳务费支出占专项经费支出控制比例,改进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方式。市国资委对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微电子装备公司和仪电集团下属三家企业按照张江办法实施股权激励;对时空五星、申能诚毅等创投企业探索建立项目团队跟投机制;对光明乳业、华虹计通等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将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
评价制度改革,“破格”不再是例外
海外学者回国,常常遭遇水土不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内的人才评价体系与国外大相径庭,比如高校研究者不能兼有创业者的身份,海外学者的资历和成果难以“换算”到国内体系,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考核有唯学历、唯资历、唯职称的倾向。
上海改革了人才评价制度。市人社局出台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在2015年高级职称评审中,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采用“直通车”的方式,1人评为正高,4人评为副高。对国内特殊人才采用“绿色通道”的方式,有2人破资历评为副高,5人破学历评为副高。
科研人才的双向流动得到鼓励,《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支持科研人员双向兼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可以带着科技成果离岗创业。人才还可以在高校、企业、政府之间柔性流动;政府与高校间还建起了人才“旋转门”,让高校教师到政府部门挂职,推动高校智库与政府决策需求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