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确保乡镇财政运行安全和高效,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乡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宿州市于2013年进行乡镇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四年来改革成效显著,目前该市5个县(市)区114个乡镇、街道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40730笔,支付金额15.67亿元,全市乡镇累计办理个人公务卡1721张,公务卡报账4550笔,报账金额1177万元。具体成效如下:
1.简化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过去是乡镇财政管理局根据审核过的乡镇票据向各业务科室申请资金,各业务科室向乡镇财政管理局总预算拨款,现在是乡镇各项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局归口管理,由其“一家”根据预算向各乡镇拨付和管理,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模式,简化了资金拨付程序,减少了国库资金的库外沉淀;二是过去是财政向乡财部拨款,乡财部凭据审核无误的发票向乡镇财政所拨付资金,现在是由财政直接给乡镇预算单位下达用款额度,乡镇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均衡使用,做到了随用随拨,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增加资金透明度,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资金的网络化运行,强化了各乡镇财政监督,形成了“财政部门管钱不用钱、乡镇预算单位用钱不见钱”的管理模式,提高了资金支付透明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各乡镇预算资金的拨付方式,提升了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优化了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3.强化预算执行,转变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一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财政预算、业务科室、国库三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二是为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付、使用和结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远转,提高理财水平,乡财部把工作重心从单一核算报账职能转移到资金审核、资产管理、预算控制等管理层面上来,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了预算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