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光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质量监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00户,5月底实际完成1613户,超额13户,占任务100.8%。
一是超前谋划,确保任务及时落地。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早获取年度任务信息,提前安排乡镇街道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改造对象,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进行评议公示,并将经评议公示后符合要求的拟改造对象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审核,为提前完成改造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是部门协助,确保对象认定准确。为保证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市住建、民政、残联、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加强协助,互相配合,开展对改造对象的认定工作,优先保证五保、低保和贫困残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五保户、低保户在申请时先由市民政部门审核把关,对贫困残疾家庭在申请时先由市残联审核把关,一般贫困户的贫困标准由市财政、民政和扶贫办共同审核把关,有效的杜绝了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保证了改造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确保了改造户认定的公正性。
三是合力攻坚,确保工程快速推进。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建设进度,市住建、民政、残联、财政、扶贫办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住建部门组织日常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由民生办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推进,保证整体不掉队;对严重影响该市进度的乡镇街道且经督查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委督查室进行现场督办,理清问题,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并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上报市委督查室。
四是精准扶贫,确保建档立卡户优先改造。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凡是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的,只要其愿意实施改造,我们就做到应改尽改,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危改户的指标问题。今年,该市共实施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277户。
五是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建设标准和改造质量达标。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安徽省《农房建造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等国家及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从建设选址、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在重建或修缮过程中,实行指定专人负责,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质量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达标准不验收,建立详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