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部控制工作,辽宁专员办多措并举,强化内控建设,着力构建流程规范、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执行体系。
一、以制度化管理,促进内部控制责任落实
辽宁专员办新一届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督促指导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特点,对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进行“存、立、改、废”的多轮清理,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完善了考勤制度和议事制度,出台了公务安排公示制度和对外联系工作规范等制度。对工作流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及关键控制节点进行梳理分析和规范流程。全面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以流程化控制,问责内部控制风险问题
《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文件提出“未能发现地方财政管理中的问题要对相关专员办进行问责”的意见。辽宁专员办对此从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角度,针对专员办转型期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风险及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在修订完善《辽宁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岗位权责、分解落实责任,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处室和每个岗位上,明确处室内控职责和岗位内控职责,规范对工作事项的监管标准及行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每名干部的内部控制意识和问题问责意识。
三、以常态化监督,确保内部控制执行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辽宁专员办结合职能转型要求,由监督检查处牵头,制定年度的内部控制检查工作计划,打造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执行体系。主要是分解监督检查处的内控责任,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对口相关业务处室,开展日常性常态化监督。内控工作主要以调阅档案资料、查询数据信息及询问经办人员等多种方式开展,逐项对照相关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关注工作痕迹、内控流程及重要风险点。针对办理依据是否充分、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工作意见是否合理,以及是否会发生内部控制风险事件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