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财政决算公开。
决算公开是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让老百姓清楚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同时,也是提高预算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和预防治理腐败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2013年10月市本级首次公开了2012年的财政总决算和10个部门的2012年度决算,此后经过全市各级财政和各部门不懈努力,克服揭老底的畏难负面情绪,认真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通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体例、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等措施,从广度上和深度上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各级财政公开财政总决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决算。
二、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
为切实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我们适时研究措施,制定相关政策,以实现公务支出“阳光操作、阳光监督”。一是2013年财政局与公消办联合下发文件,做好纳入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系统的公务卡与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系统对接工作,使预算单位公务卡刷卡消费、报销和还款信息实现有效链接和比对,确保实现公务卡消费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二是结合我市实际,2014年研究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创新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现金说明现金支付情况说明报备制度,有效地促进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消费。
三、积极兑现财政资金银行存贷挂钩考核。
按照“规范、透明、公平、激励”的原则,对商业银行按考核量化打分所占比重进行财政存款分配,财政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挂钩,以激励商业银行支持抚州社会和经济发展,增加对我市中小企业和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贷款,2012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抚州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款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12】43号)。三年来我们积极兑现财政资金银行存贷挂钩考核,有效地促进商业银行支持我市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5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940亿元,比2014年增加184亿元,增长24.3%,比2013年增加340亿元,增长56.7%。金融机构缴纳税款2015年达到7.2亿元,较2012年的3.0亿元增长了140%。
四、加强“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建设。
为进一步夯实财政国库工作基础,强化预算单位和财政银行账户和资金安全管理,经过各级财政部门近两年的努力,从流程再造入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财政管理相关制度固化为计算机程序,构建了“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按照增强业务操作、岗位履职效力,实现所有预算单位账户全监管、资金全覆盖,对违规行为形成威慑,。2013年8月底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账户上线实施试运行,保证了市、县、乡所有财政性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督,10月1日起正式运行,系统自动开启“暂停支付功能”(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岗位对账系统即自动停止银行账户款项支付),从根本上防范了“不对账、一人对账、对假账、假对账”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