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近日,青岛市财政局派出3个特派小组对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5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等5个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特派员现场监管,涉及金额约53亿元。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在专项资金项目的选择上,重点向民生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倾斜;在监管内容上,特派小组将根据专项资金的特点,重点对资金的申领、支付、使用管理情况,支出预算追加调整情况,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绩效管理情况等实施监管。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制定《2016年监管特派员监管工作方案》和《财政监管特派员工作手册》,对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特派员职责分工、监管内容、检查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并组织特派员开展监管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和监管工作流程等,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三是实施事中监管。特派员监管是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将监督检查与综合性管理相结合,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管,按照“重点跟踪、现场监管、即时整改、讲求绩效”的原则,采取调阅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勘验施工现场等方法,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监管特派员的监管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及完善财政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也作为相关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安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财政监管服务财政管理的作用,促进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