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围绕落实省里“1+22”(《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22个配套制度办法)的财税改革制度体系,做到逐项梳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了“财税改革落实年”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了市财政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改革工作;建立完善了督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制度,动态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和改革进展情况;建立重大财税改革事项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将通报文件直接寄送给各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的“一把手”。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市县两级建立起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体系,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完成了市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为实行滚动预算奠定了基础。出台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
三是加快投融资改革。
设立“日照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拿出1亿元设立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重点用于园区产业发展,到2017年引导基金规模将逐步达到5亿元。同时,日照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与日照银行、上海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日照市园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日照鑫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注册成立,日照市园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预核名。下一步,在总结首支子基金设立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高端制造业产业基金、旅游产业引导基金等相关子基金的征集、设立工作。
四是创新财政支出方式。
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征集建立了我市PPP项目储备库。截至2016年3月份,全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备选项目已达42个,概算总投资268.31亿元,通过评价论证项目3个。投资4.5亿元的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并已建成运营。
五是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
调整充实了营改增领导小组成员,将与“四大行业”密切相关的单位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营改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财政、国地税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延长地税发票使用过渡期、准确及时移交征管资料、调整办税窗口、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税收收入测算等方面,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五一开票、六一申报”这两个目标。
六深入推进绩效管理。
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切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市级10万元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由第三方进行评价,财政部门每类选择3至5个项目跟踪抽查、再评价,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面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下半年将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和市里的工作要求,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