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问题“放权”。优化采购流程,探索采用一揽子审批、“统一论证、集中审批”等方式,进一步简化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的程序和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破解进口产品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推进简政放权,实施网上审批,放权于采购人,让采购人依法参加集中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开展自行采购,做到采购信息和采购程序“双公开”,切实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有的放矢“严管”。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执行进度和效果的监督管理,结合《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机制。开展重点检查,会同会计科、监督检查科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将卫生系统和镇街的政府采购纳入重点检查。实施绩效评价,选取部分重点公益项目,开展采购结果评价,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制度。
三是科学调控“优服”。搭建融资平台,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可控、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为银行和供应商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双方对接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倡导绿色采购,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不断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做好信息公开,开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做好财政局网站采购信息的更新,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公开招投标项目的信息,拒绝幕后暗箱操作,推进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