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从2014年10月推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以来,累计放款332笔、金额达13956万元,为确保借款主体按期清偿借款资金本息,制定了四大举措进行风险防控。
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在本区域公众媒体、合作银行和当地政府的网站以及借款主体所在村(镇)进行资信和授信额度公示。没有经过公示或公示未通过的,不能获得“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
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合作银行分别会同县农业局、林业局开展贷后检查,重点监督贷款使用,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立即纠正或采取措施收回贷款。
三是实行月报制度。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月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四是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对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或贷款用于非农领域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媒体上曝光,并将其纳入财政等部门征信系统黑名单,今后不能获得财政的支持。对诚信良好的、按时履约的,在以后年度中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