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出台《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并明确容错免责七种情形。这是一项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举措。(7月12日 人民日报)
时下,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硬骨头有增无减,全面从严治党态势依然严峻,在此情形下,一些官员想腐不敢、欲腐不能,便滋生了一系列“不愿担当、碌碌无为”的现象,他们精于“不干事、不担事”的为官之道,时刻秉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准则,凡事以一种混日子、守摊子的态度,这不仅败坏官场风气,污染政治生态,而且损害了我党干部的形象,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
无担当、不作为现象的产生,主观上说,在于党员干部认识出现了偏差,产生了“官不聊生”的错误认识,导致把责任担当搁一边,把勇于作为抛脑后。客观上讲,说到底,根子在于改革触动了官员的既得利益。高压反腐的持续推进,减少了权钱交换、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压缩了一些官员权力寻租空间。这都为党员干部无担当、不作为提供了借口,造就了温床。
担当有为,这既是党员干部的天职所在,也是其为官、干事、创业必须恪守的不二准则,更是治理庸官懒政现象的一剂良药。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出现的新问题会更加复杂,面临的新挑战会更加艰巨,干部担当有为就显得更加尤为必要。对此,笔者认为,首先,要将担当有为意识融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干部自觉担当作为,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诸如四川这样的容错机制就值得肯定,当然,还应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单位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等办法,把干部敢担当、有作为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结合起来。最后,要加大作风和效能问责力度,列明干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处理一批无担当、不作为的典型,形成高压态势。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担当有为,尽心尽力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体现着一名党员干部的公仆本职,表达了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情怀。只有在担当上作文章,在作为上求发展,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才能真正以一名“担当者”的自信应对各种严峻复杂的形势,才能以一个“有为者”的姿态捍卫我党事业,切实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