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永县计划安排“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1404万元,其中维修加固小塘坝110口,小渠道90处130公里,小泵站20处装机200KW,小水池(水窖)40口。为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江永县通过强化五项措施,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江永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质量监督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财政、水务、发改等13个部门负责人和9个乡镇长为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场亦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调度有力、一抓到底。同时,由4位县级领导牵头分别在4个村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二、强化资金整合。项目建设资金由县、乡镇、村及农户共同筹集解决。其中县及县以上财政扶持通过三条途径解决:一是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发展基金、“一事一议”等资金中安排投入;二是整合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烟基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涉水项目资金投入;三是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投入。乡镇场自筹资金则由乡镇场财政配套及引导农民投资投劳解决。
三、强化奖补激励。县财政按照“先建设、后补助,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采取“建设者申报、乡镇场审核、县复核”的程序,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户、农民合作组织、集体等开展的“五小水利”项目进行定额补助。对于投资额较大、乡镇村无法先期足额筹集资金的项目,经批准后可拨付部分启动资金。
四、强化项目管理。各乡镇场申请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应先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对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的,财政资金不予支持。工程按计划全部建成且单项工程都能正常运行的,先由各乡镇场完成工程法人验收及初步验收后,再由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水务等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五、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了《江永县2016年“五小水利”建设乡(镇)级考核办法》,明确了工程验收指标与评分标准。年终,由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严格依据工程验收指标与评分标准对项目建设实行量化考核,评选优质工程。对辖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好、优良工程多的乡镇,下一年度优先安排相关水利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