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桂林市认真落实降低行政事业性等项目的收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统计,1-6月全市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2300多万元,切实有效地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专管员及时通知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取消、免征、暂停征收相关收费项目及降低相关收费标准,并对执收单位对减免收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及时印发了《2016年桂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6年桂林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财政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媒体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有关文件实时滚动更新收费信息。同时,要求各收费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收费权限及市财政局、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总清单,于2016年5月底前在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本部门管理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清单,收费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执收清单,在单位网站、收费场所公示本单位收费详细信息。对未按规定实施收费清单管理、未及时公开公示收费信息的单位,将按规定停发财政票据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三、建立及报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台账
要求相关执收单位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台账,台账包含减免收费企业的数量、减免收费金额及收费项目等内容,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台账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再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便于市政府及时掌握清费减负情况。
四、在非税系统中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要求停征、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及时在非税系统中更新收费项目及修改收费标准,确保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严格按照非税系统中设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
五、加强监督检查
2016年5月底,市财政与物价部门联合对部分县、区进行了收费清理改革的落实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执收单位是否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特别是涉企收费取消、停征、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财政部门、执收单位是否在相关网站、媒体及收费现场公布收费清单,对未落实的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收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