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制定村规民约,谁家儿女不尽孝,“高音喇叭”念出来。(来源:澎湃新闻网(上海))
凰凤村的村规民约通俗易懂,但土的掉渣,其中有一条非常抢眼,儿女不尽孝就公开曝光,当然,与正规法律比起来,该条款明显与法律保护隐私的规定有冲突,但土办法治理农村的不良风气,很接地气,居然收到了良好效果,一些不孝儿女忌惮曝光,也不敢对老人不孝。
土办法治理不良风气虽然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否值得肯定呢?这个问题值得商榷。严格说,儿女不尽孝,已经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通过法院判决的儿女不尽孝诉讼案例也不少,结果一般不尽人意,往往老人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有的不孝儿女面对法院的判决,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乐意痛改前非,背地里却对老人的不孝变本加厉。
相比较正规的法律条文,凰凤村的村规民约有瑕疵,法律专家认为不值得提倡。但从村民自治的角度来看,该村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并且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的“立法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达成共识后,又通过在挂历上印制、在村务公开栏全文公示等等方式大力“普法”,由此可见,制定实施村规民约的出发点是纯正的,产生的程序也是合法的,至少说,该村干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其实,大家没有必要过多去纠结凰凤村村规民约的“高音喇叭”念出来,应该多发掘该村村规民约的亮点,创新和实用就是最大的亮点,这比起很多村名存实亡的村规民约来讲,是一大进步。按照村民自治条例的规定,每个村都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但很多村从来不搞调查收集意见,也不组织开会讨论,东拼西凑,应付了事,这种闭门造车产生的村规民约,虽然近乎完美,但形同废纸,毫无意义。
总之,凰凤村用土办法治理不良风气,其他地方的村社不必原文照抄照搬,应该学习该村干部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黄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