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市级全面完成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其中收回统筹重新安排使用1.52亿元。
二是严格债务管控。拟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强化债务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适时动态监控债务状况,进一步防范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上半年全市财政评审项目805个,送审94.07亿元,审减12.27亿元,审减率13.1%;全市实现采购额 4.09亿元,节约资金4300万元,节约率10.5%。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县(区)、乡镇财政干部全员参与,对全市2014年至2015年财政涉农(扶贫)专项资金集中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资金1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