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实现“有路必养,养必有效”的工作目标,北湖区近几年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及时落实养护资金,确保该区通乡、通村公路安全畅通。
一是制定办法,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当前,北湖区辖区内公路养护总里程为854.99公里,为促进全区平衡发展,各乡镇(街道)的通乡、通村公路里程每年都有增加,特别是西南山区近几年新增公路里程较长,针对之前该区乡镇、街道的奖补标准偏低,少数乡镇(街道)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全区奖补的公里基数多年未增等情况,区财政局会同区公路局研究制订了《北湖区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公路养护资金及时拨付与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二、加强调研,明确公路养护经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针对当前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难,养护管理资金来源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该区财政和区公路局、区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多次到乡镇(街道)调研公路养护经费筹措来源。建议将乡镇(街道)通乡、通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并予以采纳,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公路里程预算相关养护经费用于弥补增加的里程及个别路段需要适当增加的养护经费,实现了通乡、通村公路公路养护的可持续发展。
三、跟踪督促,确保公路养护经费及时足额支付。不断健全跟进机制,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养护人员工资、养护材料费、养护工具费等工作经费,该区财政按季度下拨给区公路局,由区公路局按照使用计划进行支付,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区政府对公路养护经费的拨付、使用情况纳入年度项目考核管理,督促区公路局确保公路养护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必须专款专用,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确保通乡、通村公路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