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证监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主要内容如下:
证监会:全面公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举措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全面公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从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证监局网站公开。证监会同时在官网设置监管措施专栏,9月1日起集中公开。
证监会通报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通报了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该分类评价是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公司培育机构投资者状况,合规经营状况等因素为指标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5大类11个级别。
张晓军介绍,此次分类评价共涉及149家期货公司,其中,被评为A类以上的共30家,B类的102家,C类的15家,D类的2家,没有评为E类的公司。针对不同评价结果的期货公司,监管部门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及非现场检查方面将进行区别对待。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了2016年修订版的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
据悉,该指引最早于2013年发布,规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的术语、分类等,促进了统计制度完善。
近日证监会对这一指引进行修订,要求系统各单位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张晓军介绍,根据分析和决策的需要,本次主要对股票投资者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界定了分类依据、细化了投资者类别、明确了更新频率。其中自然人投资者细分为5个二级分类,专业投资者细分为11个二级分类。
证监会复议维持对一宗私募基金违法案的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介绍了证监会行政复议审理的第一宗涉及私募基金募集违法行为的情况。
在这起行政复议当中,某投资担保公司作为私募管理人,在募集过程中,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产品、承诺收益、未履行风险揭示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就此,相关证监局依法对这家公司及其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有一位获罚当事人对处罚结果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经过复议审查,查明当事人作为该投资担保公司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指示下,具体组织实施了私募基金的募集等工作,并涉及其中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将其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张晓军表示,此次行政复议最终结果,是复议维持对私募基金违法案的处罚结果。他也提醒市场各方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不要混淆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在募集管理中的特点和规则要求,要明确私募基金姓“私”的意识。
证监会通报对3宗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通报了证监会对3宗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涉及上海绿新;1宗内幕交易案涉及宝莫股份,其中马祥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宗短线交易案涉及大族激光。
张晓军指出,证监会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证监会:市场对抑制投机炒壳表示支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从了解情况看,总体上市场各界对于依法从严监管,从严上市,抑制投机炒壳表示支持。但也提出一些意见。证监会将正在抓紧处理意见。按照程序,《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经过进一步完善后将会适时发布。
证监会:机构要提升资管业务主动管理水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券商、基金在内的机构要提升资管业务主动管理水平。
张晓军指出,此前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针对私募资管业务进行了明确规范,目的是正本清源,以推动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水平,特别是主动管理水平,来适应投资者发展需求。
证监会一直强调,各机构要依法、合规、稳健开展业务,秉承“卖者有责”的义务,谨慎勤勉,提升主动管理水平。
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
就媒体关切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何时实施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回应表示,该办法7月17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证监会相关部门已经收到了一些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总体看各方对涉及重组上市的监管新规普遍表示认可,同时,对于如何使修改后的条文更加明确、周严,社会各界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他表示,证监会相关部门正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研究,并进行分类处理,办法将在进一步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