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7·19”特大洪灾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水喝、有医疗服务,连日来,邢台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行动,筹措并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29346万元,其中,河北省以上补助184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277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8171万元。
中央、省、市救灾资金的全部迅速拨付受灾县(市、区),为灾区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邢台市财政局、民政局还紧急制订了《关于加强“7.19”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邢台市财政局制订了《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救灾资金分配、救灾资金用途和顺序、救灾资金发放程序、灾情核实、救灾补助资金申报、救灾资金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
邢台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他们正在积极谋划灾后重建工作,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支持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一是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二是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调整市级财政预算,挤出资金用于灾后重建;三是运用PPP模式和设立灾后重建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四是邢台银行10亿元应急贷款紧急启动,驰援重灾县重建,计划对受灾较重的开发区、邢台县、南和县、沙河市等10个县(市、区),发放“抗洪救灾应急贷款”各1亿;五是对因灾受损的农田、种植业、畜牧业、旅游业、工矿业、农业产业化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税收优惠、事业性收费减免、财政性贴息等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