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十堰市财政局获悉,本月起该市城区公安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环境卫生员以及单位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1430余人的工资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100元,并实行同城同标准。为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增资部分及时、足额发放,十堰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80余万元,并提前预拨到位。
此次提标是自2008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提标后,市财政将改变过去的把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方式,工资将实现财政直达从业人员个人账户,有效减少了工资拨付环节。
此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提标和补贴资金财政直达的作法将对调动用人单位及公益性事业岗位从业人员积极性起到双向促进作用,为该市发展公益性事业增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