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近日,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管理服务流程,强化就业补助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审核拨付流程。一是建立就业补助资金全程信息化审核机制。对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各类补贴申请材料,全程通过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批,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简化就业补助资金申领程序。持《就业创业证》的个人申领就业补助,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市、县职能部门能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报省级同意后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三是降低部分就业补助申领门槛。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时不再与考核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情况挂钩,受训学员经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即可申请培训补贴。
二、加大就业补助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公开就业目标任务。各地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二是公开就业补助对象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定期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补贴标准、补助金额等,切实提高就业创业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对就业补助信息公开考核力度。省级将各市、县就业补助资金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省就业工作考核范围,督促各地及时全面公开就业补助信息。
三、强化就业绩效导向、结果导向运用。一是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就业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目标。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省级定期委托第三方对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