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之基,清远连山县采取四项措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一是发放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建立村卫生站运行保障有效机制,按照每年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标准发放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
二是完善乡村医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费用。
三是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将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对乡村卫生站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然后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达标者按人均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予补助。
四是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采取“以奖代补”及政府补助等方式,加强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同时,强化乡村医生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民健康保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