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临沧市创新思路,大胆实践,采取“七个集”,构建“六机制”,搭建“四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撬动聚集社会资金,变“散钱”为“整钱”,全力服务“三农”发展,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采取“七个集”,构建“六机制”,推动和规范资金整合
“七个集”,即:按照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以县级为主体,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依据规划区域和项目资金批准计划,实行“规划集权、项目集聚、资源集合、产业集群、资金集中、规模集成、实施集力”的资金整合思路,搭建重大项目引领整合平台,把性质相同、投向相近、目标一致,但来源渠道不同各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同时吸引聚集银行信贷资金、农户自有资金等共同投入,推动资金整合。
“六机制”,即:一是建立高层推动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市、县(区)政府分别成立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主要是研究制定规划和资金统筹整合意见,争取上级支持,组织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县(区)领导小组负责资金整合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承担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建立整合项目申报会审机制。市、县(区)领导小组根据发展规划,在项目资金申报时,组织会审,在上报前即按区域整合项目,确保项目集中布局,为资金整合打好基础。三是建立项目资金整合会商机制。市、县(区)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在不改变资金投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区域的前提下,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受益主体代表进行会商,确定各个项目建设任务和衔接关系,制定项目资金整合具体方案,形成项目实施合力。四是建立项目实施备案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资金整合具体方案,制定本单位项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接受检查和考核验收。五是建立项目实施分类确定主体责任机制。除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企业法人、个人投资牵头的建设项目,参照民办公助的形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股权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六是建立资金整合绩效评价机制。运用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制定资金整合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督查措施,促进整合资金规模扩大,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依托“三农”综合大项目,搭建“四平台”,实现资金整合投入
一是围绕农民增收目标,搭建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平台。全市每年整合项目资金5亿元以上,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各县(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农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甘蔗、茶叶、核桃、烤烟、畜牧、咖啡、橡胶、坚果、木竹、渔业十大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并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推进,形成规模,显现效益。
二是围绕农村住房安全目标,搭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整合平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三村”建设起步,到“旧村旧房”改造新家园行动,以及全面实施美丽家园建设,始终坚持以农村特色居民建设为切入点,整合部门各类帮扶资金,通过县(区)整合后按补助标准兑付到建房农户,农村居民建房积极性高涨,一大批农民群众住上了安全房。“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危房改造资金365.2亿元,其中,整合各级项目资金53亿元,银行贷款资金92亿元,农户筹集资金近220亿元,完成危房改造19.3万户。全市有31万户农户住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占全市农户总数的61.3%。初步建成一批“景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村庄。
三是围绕提升农业生产能力目标,搭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平台。坚持水利工程跟着产业走,围绕产业兴水利,组建成立临沧市水务投资公司,扩大融资规模,支持在建项目和开展前期工作。统筹整合中央、省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烟水基础设施、糖料核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同时,市、县(区)财政增加水利投入,农田水利基础不断夯实,累计完成水利投资89亿元,建成中小型水库248座,“五小水利”工程11万件,新增库容1.6亿立方米,147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8件中型和18件小(一)型骨干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50.7万亩,耕地有效灌溉保证率达45%。
四是围绕整合资金效益目标,搭建资金绩效考核平台。市、县(区)制定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奖惩办法。其中考核指标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安排、整合情况、实施效果、档案管理等指标。由市、县(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