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从鞍山市总工会获悉,鞍山市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今年救助标准提高,全日制一批本科救助标准为4000元,提高1000元;全日制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全日制专科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据介绍,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对象包括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边缘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生活仍然困难的上学子女;遭受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救助之后,各级工会还将对助学对象,实施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需要继续予以帮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帮扶。“金秋助学”活动,市总工会负责救助2016年6月30日以前纳入全总困难职工档案库的意外致困户职工,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正常收费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免收学费的高等院校除外)录取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为鼓励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刻苦学习,今年考上一本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救助标准提高。救助的标准为全日制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全日制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全日制专科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体育类、艺术类本、专科救助标准按实际录取批次进行救助。
同时,鞍山市各级工会负责救助本地区、本系统因各类原因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中正在高等院校、高中(高职)、中小学就读的子女,救助标准自行确定。鞍山市各级工会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并针对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