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的实事工程之一。近年来,县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拓展保障渠道,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改善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缓解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帮助部分困难群众实现了“住有所居”的目标。
永清县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实事”来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统筹推进,让危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惠及到千家万户。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经调查摸底,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共安排2015年度新增农村危房抗震改造280户,其中维修112户、新建168户,将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区)。目前县财政局已拨付2015年度新增危房抗震改造资金372.4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34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万元,县级配套14万元)。
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永清县建立了一条明确清晰的工作流程,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农户主体”的基本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采取“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反复比”等方式,严把危房改造对象关。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后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报县政府审批。按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残疾户、一般困难户的顺序安排危改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对改造完成的,由县危改办组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县逐村逐户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委托金融部门把危改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拨付到危改户手中。
县财政局按制度规定,严格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并与县建设局、发改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一起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落实工作任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将危房改造工程建成百姓的满意工程、政府的放心工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