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进帮扶方式。帮扶对象实行“统筹安排,动态管理”方式,坚持“应进必进、一个不漏”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帮扶对象,实行分类扶贫。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主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对无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主要以救济式扶贫为主;对残疾人、烈士家属和军人家属等特殊群体予以优先扶持。
二是突出帮扶实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帮扶工作队伍,强化产业扶持、社会保障、政策兜底等系列帮扶措施。制定产业长效帮扶计划,充分利用黑山羊、土鸡、笋竹、核桃等产业优势,推行“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发展长效增收模式,增强“造血”能力;建立产业扶持项目管护长效机制,确保三年内产业有效益,让贫困农户在种养殖产业中早获收益。
三是创新投入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带动农户筹资筹劳、社会捐助投入等。建立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坚持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确保扶贫资金到村到户。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资金走”原则,实行“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扶贫资金全程跟踪管理,适时对各项扶贫专项资金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抓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