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南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保基层教育人才留得住、引得进、待遇落实。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0-2013年间,全国乡村教师数量由472.95万降为330.45万,流失率达30%多。为了让基层教育人才“留得住”,湖南从2013年起实施片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中小学教师分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所需资金湘西州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县市由省与县市按6:4的比例分担。今年,津贴实施范围由原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县扩大到全省所有国贫县、省贫县,即在原44个县的基础上增加8个县,达到52个县。至此,享受教育人才津贴的人数达到11.9万人,全省共需安排补助资金6.2亿元。
为缓解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生活困难问题,湖南今年进一步提高原有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对于5-8年、8-12年和12年以上三个任职年限档次,补助水平每月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0元、120元和150元。2016年,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市1.9亿元。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新政的实施让教育人才待遇有提高,对促进城乡教育人才均衡配置、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