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关闭方案。逐矿深入调查,摸清每个煤矿的基本情况,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反复细致修改,形成《石柱县2016—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购买服务,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关闭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6年石柱县拟关闭6个年生产能力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
二、加大奖补力度。为鼓励煤矿早关多关,该县在资金扶持上加大奖补力度。凡在2016年主动申请关闭的煤矿,除按规定享受市财政划拨的关闭奖励资金外,还按照50万元/万吨的标准进行县级奖励,目前已配套县级奖励资金近2000万元;同时对主动申请关闭退出煤矿的原投资者需转产再办企业的,在用地、信贷、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工业、农业和旅游等产业发展项目方面给予帮扶,确保煤矿关闭工作“平稳关、有项目、快起步”,实现安全关矿、和谐关矿。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格对关闭煤矿的检查验收,并认真完善档案资料存档备查。加强煤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对煤矿关闭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