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抓实抓牢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创建机制不断健全,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举措不断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双丰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心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工作成效得到市政府和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领导,广泛动员,组织推进落实到位
文明单位创建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实需要。中心将文明创建工作摆到中心重点工作的议事日 程上,将创建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计划、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部署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创建工作三年总体规划,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督查落实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检查每个部门、每个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检查、纠正、整改、落实”的工作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增强公积金干部职工主体意识、大局意识、争先意识,形成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以民为本,完善举措,管理服务优质高效
公积金事业是民生工程,既关系百姓安居幸福,又关系社会稳定和谐。近年来,全市公积金工作以“制度保障、管理规范、服务高效”为主线,“便民、利民、亲民”为理念,连续三年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民生保障深化年”“服务效能深化年”主题活动,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公积金受益范围逐步扩大,资金规模稳步增长,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资金质量保持优良,保障作用不断显现。“十二五”期末,全市年均实缴30.41万人,累计缴存公积金247.94亿元,提取146.99亿元,缴存余额100.9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6.59亿元,贷款余额101.3亿元,累计拉动住房消费面积1218万平方米,为11.37万户职工家庭圆安居梦;公积金缴存总额和余额、贷款总额和余额均较“十一五”期末实现翻番。“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安排增值收益2.3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比“十一五”时期增加数倍。
三、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文明建设有声有色
中心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不断夯实创建基础,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创建活力,力求文明创建有声有色、有质有效。一是思想道德教育持之以恒。注重中心党建工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争创文明处室、举办身边“先进典型”评选,悬挂道德守礼牌、文明宣传牌,设立教育培训室、文体活动室,以“道德讲堂”、专题党课、微型党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为载体,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二是履行社会责任尽心尽力。帮助杨家门社区改善办公条件、搭建慈善超市、帮扶社区内童姗姗家庭;长期担任谏壁小学、第十中学7个孩子的“社会妈妈”,每年参与义务献血、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参加“星星的孩子”关爱自闭症儿童南山毅行,邀请报业集团小记者、受助孩子走进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多形式的诚信主题活动。三是开展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开展“书香中心”读书活动,专设阅览场所;参观新四军纪念馆,举办纪念抗战70周年知识竞赛;通过趣味运动会、书画摄影比赛、演讲比赛、户外拓展训练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打造健康和谐的公积金文化;开展“我崇尚的好作风好家风”诤言征集,设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立党员微信群;走进社区、走上街头,清理道路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一己之力。
今后,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稳健调控、服务民生的宗旨,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大惠民力度,播种文明之花,弘扬社会风尚,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制度在社会经济中的影响力,全力打造“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