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津市市围绕精准扶贫热点,在对低收入家庭实施查、访、核、议、评、审等精细认证基础上,综合运用低保兜底、医疗救助、临时救急、特困供养等四项手段,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确保了全市2万多弱势群体困有所保、病有所医、难有所帮、老有所养。
一是低保兜底扶贫。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今年对新增552户贫困户实施低保救助认证,经多部门联合调查认定后,现已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医疗救助扶贫。对扶贫对象中的重病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负部分按有关规定实施二次救助。上半年共医疗救助1056人次,发放救助金159.1万元,其中救助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420人次,发放资金60.2万元。
三是临时救急扶贫。将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纳入“急难”救助范围,给予500至2000元的“急难”救助金,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已对525名扶贫低保户和贫困户实施急难临时救助,共发放资金50余万元。
四是特困供养扶贫。对年满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老人,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扶贫,并按照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900元/年、集中供养5700元/年、孤儿供养6000元/年的标准,对508名“五保”和孤儿实施了精准供养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