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货币化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为辅的保障方式,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以货币补贴为主,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考虑以实物配租为主;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建设,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保障;着力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开工项目货币化安置比率达50%以上。2016年,海盐县计划完成棚改954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5742户。1至8月,公共租赁住房已完成货币安置4户,实物配租123户。
二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新修订《海盐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大幅提高救助标准。提前制订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加强跟踪检查,及时上报工程进度,定期进行督查。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度,海盐县农村危房救助工作共救助贫困农户50户,发放补助资金62.7万元。2016年,确定救助对象25户。
三是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有机更新相结合,逐步引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行产权主体负责制、项目整治内容业主决策制、项目整治效果业主征求制,实现整治项目民主性更高,整治内容针对性更强,整治效果更好。县财政全额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并为镇(街道)老集镇雨污分流项目提供不同幅度的资金补助。
四是推进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住房保障投入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并优先安排。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住房资金保障供给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探索债券、PPP等融资模式,拓宽棚改资金融资渠道。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实施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对受理、审核、公示和配售配租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