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县直单位自查、国资局检查、第三方清查,保康县对全县242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保康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总额为204,731.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总额为46,971.28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额为157,759.81万元。
其中经核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购置时间较长现已坏损无物、已毁损报废无使用价值及房屋建筑物存在出售等原因,清查调整减少实物资产8,497.9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盘盈情况说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因素,清查调整增加实物资产19,442.23万元;增减相抵清查调增资产10944.33万元。
此次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盘活资产存量,监管资产流量,优化资产总量,规范资产管理,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奠定基础资料;同时也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