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累计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109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移84人次,养老基金累计转入24.18万元,转出13.02万元,医疗基金累计转入2.4万元,转出0.02万元。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政策解读等方式,向参保群众宣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转移衔接政策,对参保人员提出的转移问题耐心答疑解惑,杜绝盲目转移。
优化经办流程。由申请人提出转入(转出)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即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依照“受理-办结-邮寄-告知”流程要求,简化、优化办理手续,提高经办效率。
严格监控管理。实行内控制度,AB岗互相监督和审核。按月做好业务档案与基金数据对账工作,按月与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做好转移基金的对接办理,做到参保关系转移“月月清”。
持续跟进服务。对转入本地未参保人员,积极宣传政策,做好社保接续工作,避免养老保险断档。异地转移与本地缴费存在重复的,及时通知本人前来办理转移重复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