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改革方案》和《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改革方案》(以下统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向纵深迈进。作为武汉市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改革方案》以市场化、专业化、效益化为总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立规范高效的投入决策机制、改革优化资金分配模式和投入方式、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
一、改革资金投入方式,促进资金效益提升
《改革方案》明确专项资金由以往以无偿、直接投入为主,向基金运作、普惠制、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转变。
一是推进基金化改革。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把受益对象竞争性明显的专项资金,划入政府引导基金统一运作。政府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投资基金(即母基金),母基金再通过设立天使、种子、创投、产业和并购子基金的方式,撬动社会投资。
二是采取普惠制方式。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部分公共性和公益性专项资金集中起来,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方式,切块分配到区,赋予区级统筹安排使用的自主权,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
三是实施“以奖代补”。集中部分资金,聚焦武汉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对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企业和项目,予以补助或奖励。补助或奖励资金实行目录式动态管理,制定并公布受益对象的范围、奖补标准、存续期限,严格按照政策的存续期限,进行届满评估,定期清理、更新。
二、改革资金监管方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改革方案》针对不同的资金投入方式,分别明确了监管方式。
一是对划转为基金的专项资金,制订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动态跟踪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对产业发展基金的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基金总体运行情况、政策目标完成情况等开展评价。
二是对实行普惠制的资金,采取权责匹配的原则,由区级负责资金的统筹、分配、使用、管理,市对区以任务为导向,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区后,重点监管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对“以奖代补”的资金,实行菜单式、目录化管理,按照“标准明确、达标即获得、长期公开”的原则,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和奖补兑现。
三、明确资金投入方向,聚焦两大重点领域
《改革方案》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不同特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好、准、快”的要求,统筹财政资金,综合运用基金运作、普惠制、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聚焦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全力支持打造经济升级版。
农业农村发展资金,在资金投向上主要围绕提升现代农业水平,更加突出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更加突出精准发力,更加突出主体带动。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精准扶贫两大工程和品牌农业发展、美丽乡村提升两大计划实施。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投向将主要围绕打造经济升级版,更加突出新兴产业,更加突出重点项目,更加突出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等“四大倍增计划”实施。
四、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力求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领导决策机制。成立武汉市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作为市级专项资金改革和使用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确定资金投入方向、投入方式,协调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要求,研究确定具体事项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二是明确协作分工机制。《改革方案》强调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难度也极大的工作,需要增强市级协调,打破部门分割格局;增强市区联动,由市区共同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平稳开局和有序进行。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确立基金管理机构,确保基金能建得起、用得了、管得好。对转移支付到区的资金,要突出区级政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注重分配环节整合。各区要强化主体意识,注重资金使用环节整合,抓好工作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改革方案》明确要从预算编制和执行两个环节,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根据年度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工作思路、政策意见及资金需求,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还要强化执行,强调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必须坚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实现对财政资金全过程的控制,确保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评价监督机制。《改革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对现行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废止一批、完善一批、保留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持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体系。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各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提出存续或废止意见。要建立健全“事前确定绩效目标、始终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每年组织第三方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