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项目管理。及时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及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奖补资金950万元下达项目实施乡镇,并按照重庆市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抓紧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奖补资金纳入专项资金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村民筹资和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要落实到位,也一并纳入专账管理。注重将项目与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增收、整村脱贫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奖补项目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盘活集体资产,推动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三是加快实施进度。试点乡镇收到通知后,做好施工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文件下达的内容和工程量,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使用进度,一年内资金未使用完毕的(质保金除外),区财政局将收回资金另行安排。执行施工程序。原则上项目由村民自建,确因技术和施工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四是规范调项程序。明确要求试点乡镇不能随意调整项目,如确有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调整,必须按照规范程序申请调项。要严格控制超规模建设,严禁加重农民负担。并严格公开公示,项目点必须设立牢固、醒目的一事一议标牌标识,按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公开公示奖补资金的使用、决算情况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后期管护机制,防止“重建轻管”现象,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