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煤炭行业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市政府规定我县 2016年必须实现煤炭市场整体退出。为加快该项工作,推行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制定奖补政策。该县财政统一按 20 万元/万吨标准给予3家煤矿企业关闭奖补,确保在今年集体退市。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奖补资金必须按补发职工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病补偿、偿还企业债务的顺序递次使用。在补缴社会保险费时,可参照重庆市困难企业减缴社保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是积极支持企业转产。指导煤矿企业依法完善已修建的办公楼、宿舍楼等相关房屋的权属办理,并对其行政性收费采取先征后返。同时,结合辖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优先支持煤矿企业向其他新兴行业转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