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操作流程,优先资金拨付。按照民生工程资金优先拨付原则,建立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支出进度。对已明确资金来源的,采取按时序进度拨付等方式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对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六制”管理,加强资金调度,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拨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对上级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市财政及时垫付,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对补助类资金按照“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打卡发放”的程序,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对参保类项目资金,尽可能提前拨付到基金账户;对培训类项目资金,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真实准确后,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安全保驾护航 。2016年以来,不断完善了《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民生工程建后管护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办法》《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保障督查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为民生工程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
三是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全市民生工程资金实行分级负担、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公开公正、动态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市财政精心制定了《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明光市民生工程建后管护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民生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透明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在政务公开栏中动态及时公示各项民生工程数据。对补助类项目重点公示补助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受益对象的基本信息;对工程类项目重点公示项目建设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投资规模、监督电话等;同时还通过镇(乡、街道)村财务、政务公开以及对标识、标牌项目建设点的公示,进一步增强了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以确保每一笔民生工程资金用到实处。
五是监督检查问责,安全规范高效。为了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规范、安全市政府成立由市监察、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民生工程督查组,从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监督员进行巡查巡视,扩大监督面;及时组织市审计局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市民生办会同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项目牵头部门,开展民生工程资金专项“回头看”检查,建立多元立体的资金监督体系,确保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是加大考评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民生工程资金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联动,不断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力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民生工程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