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工作进入“啃骨头”的攻坚阶段,捉襟见肘的山西财政巧用资金“化零为整”,精准发力脱贫攻坚。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山西省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改革全面启动,最终将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一是扶贫力度空前加大。从2016年开始,试点范围为山西省58个贫困县,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覆盖全部贫困县。这58个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占全省人口的68.97%,财力总规模仅占40.89%。因此,扶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扶贫力度也应加大,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资金保障全面合理。山西省财政有针对性地梳理出9类83项专项资金向贫困县倾斜,涵盖扶贫专项、农林水、节能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国土、交通运输、金融扶贫,涉及资金100亿元以上。按资金分类,中央专项资金14项,省级专项资金49项,中央和省级同时安排的专项资金达20项。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以外的资金,包括当年预算安排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都要向58个贫困县倾斜,2016年对尚未分配下达的资金要重点向贫困县倾斜,2017年起要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平均增长10%。
三是统筹整合机制健全。为确保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从源头上就真正用于脱贫攻坚,山西省财政在优化贫困县财政资金供给,提高贫困县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形成一套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的同时,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贫困县在资金使用上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要切实做到“六不准”。在负面清单之外,县级政府均可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自主安排项目,统筹使用资金。彻底解决项目层层上报、资金戴帽下达、资金投向固化、使用“碎片化”等问题,打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此外,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各地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作为山西省的一项重大改革,实施贫困地区涉农资金整合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山西省财政将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全力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权责匹配,调动贫困县脱贫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贫困地区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集中财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