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州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府支出责任,通过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方式,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基层医疗资源配置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经费经常性补助,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按不低于60%比例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编外人员聘用工资从医院业务收入列支,县(市)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补助。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是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保障。截至8月,西双版纳州财政部门共下达深化卫生体制改革资金共6416万元,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4933万元,卫生人才培养368万元,基层医疗设备购置945万元,基层中医诊疗70万元,登革热防治经费100万元。
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西双版纳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试行)》,将县(市)政府落实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投入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2015年乡村医生补助及登革热防控经费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