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南县以开展“阳光救助暖万家”为契机,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积极拓宽救助领域、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切实加大救助投入。紧密围绕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对全县困难弱势群体的网络无缝隙救助。呈现出了“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运转、救助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范围不断扩大”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了全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老龄群体和特殊群体等困难弱势群体的幸福指数。
坚持把基本救助与专项救助结合起来,突出救助的系统性。近年来,该县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救助对象由特定人群扩大到全县各类困难弱势群体,形成了具有灌南特色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该县先后8次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直接惠及近3万余人。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定期做好提标自然增长机制工作,并针对物价等上涨特点积极做好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受保障人群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居民;因家庭成员有重病,致使家庭无法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居民;因自然灾害致使年内无自救能力的居民。通过城乡低保工作是强有力的实施,让更多的城乡困难弱势群体沐浴着全县经济改革发展成果,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不断攀升。
坚持把临时救助与集中救助结合起来,突出救助的时节性。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出台的《灌南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灌南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灌南县贫困家庭精神病人集中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把社会集中救助和临时救助有机相结合起来,整体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其创新举措受到了《新华日报》和《人民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持续聚焦;开展“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构建城乡低保家庭就读大学子女定额救助体系。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高考(含职校“单招”),并被全日制高校二本以上批次录取的学生,大学第一年一次性补助学习费用4000元。通过一系列社会救助体系的点与救助的面结合起来,达到了救助的全覆盖。
坚持把动态管理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突出救助的规范性。今年以来,灌南县结合县域实际创新举措,率先开展了“低保评议”工作,通过公开公正的评议会,有效避免了“人情保”“关系保”,也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民主权,让群众来说话、让群众来评议、让每一分保障资金都实实在在用在解决困难居民生活上,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在每一个困难群众身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要求各村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对评议小组成员的产生,采取“三步走”的办法,即第一步:2000口人以上的村一律分为三片,分片情况由村支两委根据本村实际提出方案,并须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备案;2000口人以下的村不划片。第二步:村支两委召开会议,按片提名候选人,每片7人,三片计21人,镇民政办和2名财政所工作人员和村“四大员”为当然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第三步:以自然村庄为选举单位,组织选举,须有80%以上户代表参加选举方可有效,候选人须获得50%以上参选户代表同意方可当选,对选举结果应予公告,并报镇民政办备案。在对申请低保家庭组织评议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须80%的评议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上述程序评议出来的低保户,将更公正、更公平,更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同时,明确规定了17条不得申请低保的条款,使低保评议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