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区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相关事宜,加强与市区国土及市财政的联系,详细掌握每一宗出让土地的预储备、招拍挂及成交情况。
二是坚持资金收缴程序。土地出让金收取实行“票款分离”,土地出让成交后,出让单位拿到市国土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将土地出让金缴入市财政国库。区财政根据区级缴库数据定期与市财政部门对帐,确保各类据准确无误。
三是坚持资金计提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提取各项专用资金,并分科目核算。严格落实各按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比例分别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及廉租住房保障金。
四是坚持资金支出审批机制。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并明确具体支出项目和预算科目,全面实施“以收定支”管理,使用安排主要用于收储、补偿、土地开发支出等各方面的需要。
五是坚持从严监督检查。结合东营区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