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等战略部署,响应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推动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等重点产业创新和集聚发展的号召。根据市政府做好湛江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要求,湛江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海洋渔业局,及时完成有关申报材料的盖章上报工作。日前,经过国家海洋局组织专家对全国28个申报项目城市进行评审,湛江市成功通过评审成为“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
成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为“十三五”期间,湛江市填补海洋产业发展短板、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升区域发展空间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型的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型企业和产业聚集区,构建先进的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形成结构、速度、质量、效益协调统一的海洋经济良性发展格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