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新型镇化建设的要求,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宿迁市结合当地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政府把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优先列入年度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财政对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只增不减。
二是加大投融资力度。科学编制政府投融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期限长、利率低的建设资金。探索有利于加快城镇建设的融资方式和平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变小城镇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的单一格局。向融资平台注入相关资产,开展实体化运作,不断提升融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社会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三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着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落实“非禁即入”投资政策,鼓励通过PPP、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投入或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供水、燃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保险资金等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抵押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信用型、商业型和互助型担保机构,支持发展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取得授权的地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融资服务。推广实施“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融资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镇村建设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