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财政支出督查工作动员会精神,针对财政支出进度存在的问题,抓紧抓好整改,尽快扭转财政支出进度落后的局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汕尾市财政局五项举措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一是抓紧督办排查支出项目,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支出任务。按照省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全市财政支出专项督查工作,履行好业务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市财政支出情况的监控,逐项排查支出进度慢的项目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支出。对已开工项目,加快资金支付,提高支出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协调各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力求早实施、早见效。
二是落实财政部门主体责任,推动支出工作取得成效。落实市财政局领导分片区协调抓收支的制度,主动加强与各县(市、区)的沟通衔接,做好收支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协调和督促各县(市、区)解决收支运行中的问题。同时把财政支出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业务科室,对照目标任务,限定时间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对责任不落实、支出管理不力的科室予以追责。
三是完善财政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市财政每周一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上周预算执行情况,对支出执行进度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预警,每月月初对上月执行进度慢的县(市、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该地区及时制定措施,加快实际用款进度。
四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市财政对相关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重点针对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改进优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重复交叉审核流程和环节,建立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能,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对救灾、应急等项目资金启动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快捷实施。
五是严格预算执行,落实责任惩罚制度。对今年1-10月份预算执行率达不到序时进度的项目支出,在编制明年预算时,该项目预算金额不得超过上年总额的80%;对年度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预算单位,将相应减少该预算单位下一年度的经费安排。对本级结转超过一年和省级结转超过二年的项目资金,一律统筹收回。对超过一定期限不使用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统筹调剂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