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即将到来,网络购物消费进入爆发期。由于网络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权益易受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12315热线和河北省消协特别提醒,网购狂欢时要当心“陷阱”,注意能退货商品范围。
今年以来,全省12315受理非现场购物类投诉举报2515件,同比增长141.1%。数据显示,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布料毛线和儿童用品类投诉较多,占33.3%,网络购物投诉呈现迅猛增加的态势。
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网络促销以及丰富多样的商品时,要“斤斤计较”,规避网购风险。要认真选择专业购物网站;认清商品描述,谨防假冒伪劣;收到商品及时验货试用;保存证据方便维权。
省消协提醒,“双11”期间,要增强消费鉴别能力,按需购买商品,注意交易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要科学理性消费,防止低价诱惑;了解服务事项,防范消费风险;选择正规网站,保护个人信息;保留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要注意非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几种情形:(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及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