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存量零星土地“成片改造”。相邻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可打破原权属界线合理调整布局、统一规划,联合成片集中改造开发;对累计面积不超过成片再开发项目用地总面积10%且单幅地块不超过3亩的“零星土地”,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一并纳入集中开发改造。同时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土地使用权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开发、直接过户的方式,经评估补交年限差额土地出让金后,恢复工业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对分割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收按地方所得部分的30%给予工业地产开发业主奖励。
二是加速工业地产项目“零地技改”。鼓励企业挖潜节地利用现有土地开展技术改造,对通过实施拆建、改扩建、调整建筑密度与平面布置、压缩超标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的,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区得各项规费,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根据零地技改相关办法进行奖励扶持。
三是助力工业地产园区“引凤入巢”。对入驻创业园的原区块内生产企业,五年内按财政收入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0%给予奖励;对新入驻的企业,五年内按财政收入地方所得部分的20%给予奖励;对落户创业园的“千人计划”和“500精英计划”企业,分别给予实际购置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奖励。